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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年级学科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发布时间:2019-04-24 15:38          作者:莒县阎庄镇中心小学           来源:未知         阅读:

    《中小学德育大纲》指出:“寓德育于各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是每个教师的职责。”由此可见,学科教学是德育的主载体,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主渠道。小学阶段是儿童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而对于刚刚步入学校的低年级学生来说,更是认知社会和接受新鲜事物的萌芽期。所以,教师必须从低年级开始渗透德育。

    教师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德育工作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对德育工作的认识是否到位,方法是否恰当,是否把教育与育人有机地统一起来。因此,要提高德育在课堂中的有效性,必须首先解决教师对德育工作的认识问题。这是德育的关键所在。在道德与法治课上,教师往往疏忽学生的自主性,以致限制了学生的发展。只有确立起学生的自主权,指导学生开展自我修养和自我教育,让他们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我锻炼,才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有效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

    让学生自我辨析,提高道德认识。小学生拥有了一定的认识基础,能对事物进行初步的分析、推理、判断和能力评价。教学中,教师应该让所有学生参与评价,通过自我评价、相互评价,提高他们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评价能力,增强他们的道德规范和自我约束能力。

    让学生自我体验,激发美好的情感。良好品德心理和品德行为的形成,光靠个人的经验是不行的,必须使所有学生都获得经验。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该让全体学生动脑、动手、动口,参与情感体验、行为体验,从而丰富和加强学生的内心体验,并促使已有的道德情感升华。

    让学生自我督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小学教育处于教育的基础地位,使学生受益终生的行为习惯多半是在小学阶段养成的。人一旦养成一个习惯,就会不自觉地在这个轨道上运行。叶圣陶先生曾说:“习惯是从时间中培养出来的,知道一点做一点,知道几点做几点。积累起来,各方面都养成习惯,而且都是好习惯,就差不多了。”在课堂上渗透德育,对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大有裨益。由于低年级的学生缺乏自觉性,教师要及时鼓励引导,以身作则,在学生的心田播撒文明习惯养成教育的种子。

    在道德与法治学科渗透德育,教师要提高“四种意识”。一是主体意识。儿童是学习的主体,教师要精心创设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学习中,从而达到学生自主学习、自我建构的目的。二是情感意识。以教师的真情实感调动学生的情感,注意通过学习活动挖掘学生对生活的感受,丰富学生的情感,帮助学生形成对人、对事的正确态度。三是公民意识。作为学校立德树人的主渠道课程,道德与法治无疑应走在各学科的前面,为把学生培养成负责任、有爱心、有良好行为习惯的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坚实基础。优秀健康的公民意识只能通过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通过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方式,逐步浸润学生的心田。四是爱国意识。爱国主义教育是对小学生实施德育的基础。由于低年级学生对国家的概念比较模糊,因此教师要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上不断渗透,让学生从小就浸润在热爱祖国的环境中。

    总之,在低年级的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德育渗透,对学生一生的成长能够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能促使学生从小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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