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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外”成就“活力课堂”
    发布时间:2018-01-29 14:16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教师报         阅读:

    【案例背景】

    在常规教学模式下,整个教学活动是由教师一手主导和策划,从重点、难点的确立,教学环节的设计,到情境、问题的设置等,学生只需要在课堂上参与即可,这种包办式教学模式制约了学生的学习动力。然而,课堂上的“意外”,学生偶然的质疑,常常能激起波澜,打造别样风景。这些“意外”和问题既给教师带来了挑战和压力,也成为课堂鲜活的资源,从而造就了“活力课堂”。

    【案例过程】

    在学习《难报三春晖》(人教版八年级思品教材)中“孝敬父母是子女的义务”时,一个学生突然提问:“老师,残疾的子女要不要赡养父母?”(原来他的伯父是伤残退伍军人,虽收入颇丰,但却以自己是残疾人为由从不支付老母亲养老费用,对老母亲也不闻不问。)我一愣,这个问题简单地肯定或否定似乎都不合适,怎么回答呢?

    我定了定神,思考了一下说:“对于残疾子女的赡养义务,不能简单地以‘要’或‘不要’来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具体分析。首先,残疾人作为子女是否应该孝敬父母呢?”我加重了“应该”的发音。

    学生果断回答:“必须的。”

    “为什么?”

    “因为孝敬父母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也是传统道德的要求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成年子女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学生们对答如流,看来孝敬的原因不需要多讲了。

    “说得好,子女孝敬父母及长辈天经地义,是义务。”我强调了一下。

    (板书:孝是义务,天职所在)

    解决了“该不该孝敬”的问题,接下来如何具体分析呢?忽然,灵光一闪,我想起经常出现在学校门口的智障人余某。

    “大家认识经常在我们学校门口‘蹭课’的‘犀利哥’吧?”学生们愣了一下,哄堂大笑。

    我问:“他是个成年人,已经40多岁,他做不到孝敬父母。反而,他的生活还要依靠年迈的母亲,他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学生们一边笑,一边摇头。

    “假设他身心正常,有一定的收入,却不赡养父母,他的行为合法吗?”学生又一齐摇头。

    “为什么?说说理由。”

    张同学说:“他没有孝敬父母是因为他生活不能自理,情有可原。但如果他身心健康又有收入却不孝敬父母,就是故意推卸赡养的责任,是违法行为,应受法律的制裁。”

    “可见,履行孝敬的义务需要一定的能力和条件,如健康、金钱等。”我进一步引导,“这位伤残军人有赡养能力吗?”

    经过讨论,学生们都认为他有赡养能力。

    “依照你们的判断,这位伤残军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丁同学说:“说他违法,觉得于心不忍,毕竟他身上有伤,要忍受常人没有的不便和痛苦。可是,他有钱却不出钱养活自己的母亲似乎也不对,我觉得他可以少给一点钱,至少他应该关心一下老人,如果既不关心又不付生活费就不对了。”学生们纷纷附和。

    我趁热打铁:“评价子女孝还是不孝,不能只看有没有给钱或是给了多少钱。尽己所能帮助父母就是孝,有能力却不出力就是不孝。”

    (板书:孝要能力,力所能及)

    “每个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具备的能力也是不同的,因此尽孝的方式也不同。你们现在能为父母做什么?”(引导学生理解孝敬的三个层次:对父母的尊敬、侍奉和赡养)

    余同学:“我尊重爸爸妈妈对我的批评和教育。”有学生轻笑。

    “就是听话,是吧?爸妈的话都听吗?”我追问。

    “也不是,我觉得对的就听,不对的就不听。”

    “对和不对,如何判断?”

    接着,我指导学生阅读教材第17页的第1小节,理解判断对错与否的尺度。

    (板书:孝讲原则,守法合德)

    陈同学:“我经常帮妈妈做家务,像洗碗、洗衣服、倒垃圾等。”

    李同学:“我家开了一家粮店,爸爸忙的时候,我会帮着卸货、送货。”

    我总结学生们的发言:“总之,孝敬父母不能只靠说好听的话哄父母开心,更要体现在行动上,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

    (板书:孝在当下,从小事做起)

    “每家都有老人,每家都会上演孝或不孝的故事,能分享一些你所知道的关于孝的人和事吗?”学生们开始交流讨论。

    李同学说:“我们村里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身患癌症,他儿子带她四处求医,可是医院都不愿意医治。虽然是这样的结果,我还是认为他儿子是一个有孝心的人,因为他尽力了。”

    邵同学:“我曾在电视节目里看过一则新闻,老父亲状告2个儿子和1个女儿。他们同住在南京市区,却一年也见不到一次。其实,他的3个儿女给他请了保姆,还经常寄钱给他。我当时觉得3个儿女做得很好,现在我明白了,孝敬父母不能只给钱,还要经常陪伴他们。”

    “金钱诚可贵,工作价更高,即便为此故,亲情不可抛。孝敬父母是子女的天职。”学生们纷纷点头。

    (板书:孝贵真心,注重精神赡养)

    【案例反思】

    因为这一“插曲”,这节课有点“乱”,但学生们的学习状态给了我一种新的感受,也引发了我的思考。

    首先,教学要“回归生活”。教学只有与学生的生活相关联,并为学生所感受、体验,对学生来说才是一种有意义的学习,才能激发他们参与学习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增加学以致用的可能性。比如,课堂中学生提出的问题在教材中都不曾出现过,但这些鲜活的例子来源于学生的生活,不容回避。今后的教学中,教师在案例选取、问题设置等方面都必须建立在“学生的关注点、学生的困惑、学生的需求”上。

    其次,教师要善于培养“问题学生”。教师不仅传授学生知识,还要启迪学生智慧,引导学生自主观察、发现和体验。

    在现实课堂中,学生往往是沉默的多数,“仅为学,止于问”。曾有教育专家疾呼:学生没有问题才是教育中最大的问题。教师要引导学生在旧知的基础上思考新的、更深层次的问题,在理论的基础上分析生活中的现象,让学生对问题、现象保持一种好奇心。因此,教师要创设自由、宽松的探究问题的环境,鼓励更多“问题学生”的出现。

    再次,教师要善待课堂“意外”。课堂教学不应是一个封闭系统,也不应拘泥于预先设定的固定不变的模式。有时,学生的意外提问,虽然会打乱教师的预设,却也给课堂教学带来意外的惊喜。因此,教师在教学中正确处理生成问题极为重要。遇到意外,教师要保持冷静,要尊重学生质疑的权利,保护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同时,要因势利导,不能被问题牵着走而完全脱离教学目标。教师要迅速找到意外中的价值点,把它作为教学资源,镶嵌到原有设计中,完成甚至拓展既定的教学目标,这样才能更好地达到育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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