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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照市四举措优化乡村教师岗位
    发布时间:2018-10-31 08:20          作者:admin          来源:日照市教育局         阅读:

    近年来,日照市把发展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补师资、提待遇、抓培训、促交流,提高乡村学校教师待遇、创新培养培训等,通过政策激励和引领,初步形成了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下活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一盘棋。

    县管校聘——编制管理活起来。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职称评聘难等问题,是制约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日照市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联动实施,推动各区县成立了专门的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将全县中小学教师全部纳入中心统一管理,建立了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有效机制。一些小规模农村小学、教学点,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小规模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这一办法,全市中小学核增编制283名。各区县还按不超过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5%的比例,核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625名,有效解决了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等问题。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难的问题,日照在中、高级教师岗位分配方面,向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倾斜上浮2个百分点,全市核增中、高级教师岗位各243个,有效推动了农村教师评中、高级职称难问题的解决。

    城乡交流——教干教师动起来。日照市在职务评聘和特级教师评选工作中,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职称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在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这样的激励政策,不仅推动了城乡教师交流的积极性,也实现了教师由超编学校到缺编学校的流动,增强了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了城乡优质教师资源共享。此外,日照市还把乡村学校任职经历,作为对45岁以下年轻校长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结合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有效推动了城乡校长的交流。仅2017年,日照市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就达到1337人。

    提高待遇——岗位幸福感高起来。自2016年开始,日照市每两年奖励300名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为农村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乡村教师3000元。此外,日照市为每个乡镇配备2个专门的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提高农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增强农村教师荣誉感、责任感和幸福感。 同时,日照市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为乡村教师发放交通补助。将公办乡村学校缴纳的教师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各区县还通过在学校或乡镇驻地购买、租赁,利用清理腾退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现有校舍改建等方式,筹集乡村教师周转宿舍,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等的居住问题,让教师能够安居乐业。

    创新培训——教师水平提上来。农村老教师及薄弱学科教师,其专业成长往往容易“被遗忘”。日照市在《教师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中,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教师培训任务,建立了以“学段全面化、教师全员化、职业全程化”为基础的乡村教师培训体系,有力提升了乡村教师的教育教学素养。在老教师业务提升方面,日照每年组织100名50周岁以上的乡村教师到重点高校研修培训,让农村老教师在专业成长方面有更多获得感。此外,针对农村薄弱学科教师技能提升的问题,2017年,日照市遴选了97名音乐、美术及英语志愿者教师,对莒县进行集中帮扶。日照市还自2016年起,每年选拔100名左右考生接受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教育,毕业后直接到乡村学校任教,补充后备教师,让农村学校“后继有人”。(日照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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