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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州出台首个幼师职业道德规范
    发布时间:2018-05-03 12:16          作者:admin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阅读:

    近期,各地幼儿园虐童事件时有发生,为规范幼儿教师从教行为,滨州市出台该市历史上第一个幼儿教师师德规范文件《滨州市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及《实施细则》,并配套开展幼儿园师德建设集中行动。

    一是以制度框定幼儿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幼儿教师要遵从依法执教、忠于职守、关爱幼儿、维护安全等9大方面的道德规范;《细则》列明了幼儿教师在行为培养、教育活动、生活活动、个别教育、家长工作5大领域、40种问题情境下,应该做的和不应做的40种行为。

    二是全面开展幼儿园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幼儿园法制教育,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解决个别教师法制观念薄弱问题。开展幼儿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和咨询活动,关心职工生活,帮助减轻心理压力,让教师以积极心态影响幼儿。强化师德培训,将其作为幼儿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多形式、多路径提高幼儿教师职业素养。

    三是严格师德师风考核的结果运用。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幼儿园,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年检、注册、评优的重要依据。幼儿园负责考核教师,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晋级评先、绩效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一票否决”,终止聘任、待岗学习;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滨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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