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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08 13:51          作者:admin          来源:山东教育社         阅读:

     为建立健全学校美育工作评价制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36号)和《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教体艺〔2015〕5号印发),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艺术教育测评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切实改进美育教学,提高艺术教育的育人质量,促使人才质量标准更加全面,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深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省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学生。
      三、测评依据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36号)以及基础教育阶段、高中阶段艺术科目课程标准。
      四、测评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通过艺术素质测评促进教育行政部门配齐配足艺术教师,促进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艺术课程,促进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促进中小学校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条件,促进学生发展艺术特长和提高学生审美素养。
      (二)全面性原则。针对不同阶段学生艺术成长和艺术素质的形成状况进行测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美育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三)操作性原则。遵循“简便易行、客观公正、逐步深化”的基本思路,避免烦琐和形式化的测评方式方法,测评指标、测评内容和测评方式具有可操作性,保证测评的信度和效度。
      五、测评指标与测评内容
      (一)基础指标(学习性测评)。包括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是指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中小学校应做好学生课堂、活动的写实记录(录像、照片、文字等)。
      (二)学业指标(学科性测评)。包括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课标为依据,通过学期、学年学科性考试考查考核,了解学生理解和掌握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基础知识的情况以及基础知识学习后相关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了解学生掌握和运用基本技能的情况。
      学业指标应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基础知识的卷面考试与学生的专业技能展示性测试结合起来。
      1.笔试。要兼顾理论知识与艺术欣赏两项内
    容。例如音乐学科必须做到视听内容与卷面基础知识内容相结合,美术学科必须做到作品欣赏与卷面基础知识内容相结合。
      2.现场测试。以学生艺术学科能力的技能展示方式进行测试。
      (三)发展指标(发展性测评)。包括校外学习和艺术特长,通过学生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和在学校现场测评(主要指校级艺术展演活动)中展现的某一艺术项目的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以及参加校级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学生艺术比赛(展演)活动获奖情况,了解学生的艺术特长和优势。
      1.校外学习。“校外学习”不包括学生接受的家庭艺术教育,也不包括学生参加的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或个体培训者所组织的艺术培训。其他“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的标准由各市自行认定,注意体现“实践性、体验性学习”。
      2.艺术特长。限定为“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和“参加校级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展演)”展现出来的艺术特长,社会艺术考级、艺术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不能直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
      六、测评分值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总分为110分,其构成权重分别是基础指标40%,学业指标50%,发展指标20%,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基础指标、学习指标和发展指标中的二级、三级指标权重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配。
      七、测评组织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行学校主导、县(市、区)统筹、省市抽测的组织形式。学校以艺术学科教师为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测评工作,并做好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电子版和纸质版)整理、汇总、归档工作以备抽查复核;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开展测评工作,组建测评专家指导队伍,组织实施测评工作专项基础培训,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工作,结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开展抽测;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市级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总体实施方案、对县(市、区)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开展测评业务指导和骨干培训;省教育厅定期或不定期委托第三方对各市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山东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导意见》解读

    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今年8月,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市自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启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并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测评结果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作为高中、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其中,具有普通高中学籍在校学生的测评结果要按照一定权重计入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件一经公布,即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一、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目的与意义
      (一)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加强学校美育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教育部2014年颁布的《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建立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将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学校美育评价制度,建立美育质量监测和督导制度。”并印发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201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美育评价、监测、督导和问责机制。”“中国学生发展六大核心素养”也明确提出应使学生具有“艺术知识、技能与方法的积累”、具有“发现、感知、欣赏、评价美的意识和基本能力”等审美情趣素养。上述文件以及国家级研究成果都表明了艺术教育的重要性。山东省启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政策要求,促进中小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举措。
      (二)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是提升美育育人成效、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的重要抓手。艺术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部分,理应和其他学科一样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开好,但现实是很多学校开课率不足、师资短缺、学生艺术活动参与不足、无具体的评价标准、缺乏有效的监督等。同时,艺术不是升学必考科目,在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心目中是可有可无的“副科”,因此中小学艺术教育总体不容乐观。通过艺术素质测评,能够整合艺术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学生及家长对艺术教育的重视程度,完善师资配备,更新教育观念,保障艺术学科的开课率和教育教学效果;明确学生艺术素质培养的目标,将艺术学科教学落到实处,使教师教有方向、学生学有成就;丰富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建设校园艺术文化和特色,让艺术教育在学校占有一席之地。
      (三)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是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艺术教育对于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构建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结合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既对学生日常艺术学科学习提出要求,又对学生参与学校艺术教育活动明确方向;既对学生艺术素质培养的基础目标提出要求,又鼓励学生艺术个性化发展。艺术素质测评的开展,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素质,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是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重要步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关注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学生具备基本的艺术知识和技能,具有发现美、认识美、欣赏美和评价美的能力,具备健康的审美价值观、尊重艺术多样性和运用多样化艺术表现形式的能力。实施艺术素质测评,客观、公正记录学生参与艺术学科学习和艺术活动的各个方面,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将其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于保障中小学教育质量的综合评价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导向性。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最重要的原则在于其导向性,即将测评作为一种推进手段,而非单纯为了考核。艺术素质测评是推动学校艺术教育普及和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完善和提升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为了考核学校、教师和学生。其关注的重点在于学生、学校在艺术教育方面的发展,而不是眼前的结果。通过测评完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改进美育教学,促使学校配备师资、保证课程体系完善、转变教师教育理念和行为,从而实现学生审美素养的提高和艺术特长的发展。提高学生审美及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才是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最终目的。同时,本指导意见以学校艺术教育教学为基础,以学生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艺术活动为主,明确与社会机构组织的艺术考级和培训的界限,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指导意见》对“发展指标”中的“校外学习”和“艺术特长”进行明确界定:“校外学习”不包括学生接受的家庭艺术教育,也不包括学生参加的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或个体培训者所组织的艺术培训;社会艺术考级、艺术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不能直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
      (二)遵循学科教学规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是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和知识水平,针对不同阶段的培养目标,以学生感知为基础,突出艺术学科特点,强调学生对美的感受和体验,重视学生参与艺术、感悟艺术的过程,关注学生艺术素质的培养和发展,不对学生的优劣差异进行评判。例如,艺术素质测评的“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的构建重在考查学生应该达到的学习要求、应该掌握的基本素质和目标,关注的是艺术课程中基本的知识和技能。通过艺术素质测评,引发教师教学的艺术性,注重培养学生积极的学习热情、旺盛的求知欲、持久的学习兴趣和愉悦的情感体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发挥个性潜能,诱发创造欲望。
      (三)关注实践操作。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针对不同阶段学生艺术成长和艺术素质的形成状况,坚持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有机统一,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理论学习情况,又关注学生在实践中运用知识以及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艺术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让学生认识美,不仅仅会“纸上谈兵”,还包括对学生艺术技能的培养,让学生在艺术实践中去发现美、创造美。“基础指标”中既包括学生课程学习的参与度和任务完成情况,也包括学生参与课外活动过程中的积极性和表现;“学业指标”中不仅包括学生在音乐、美术学科中获得的理论知识,还包括学生运用音乐、美术知识去探索美、发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例如,在小学音乐学科的“表现·演唱”中,不仅要求学生具备基本的演唱知识,还要求学生在演唱中形成良好的习惯,能够参与演唱或对他人的演唱进行评价。在美术学习中,则需要通过实际动手操作才能对所学的色彩规律、造型要素、设计思维等获得更全面的感官体验,从而验证知识,完善自己的知识和能力结构。 
      三、测评指标体系具有完整性和创新性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没有固定模式可以借鉴。我们委托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的专家们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多次听取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意见,形成了涵盖不同学段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
      (一)过程性评价与阶段性测试相结合。过程性评价由教师根据测评指标体系真实记录学生日常课程学习和参与活动的情况。例如“基础指标”中对学生音乐、美术课程的出勤率、参与度、任务完成情况及兴趣小组参与情况的记录;“发展指标”中学生参与校外学习及掌握艺术特长情况的记录。阶段性测试由各市根据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原则,将基础知识的卷面考试与学生的专业技能展示性测试结合起来,例如“学业指标”注重学科性测评,主要通过学期、学年学科性考试考查考核学生的音乐、美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测评指标全面、细致。测评指标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个一级指标构成,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情况,又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学习成果,又关注学生学习态度;既关注学生基本要求的达标,又关注学生兴趣特长的激励。其中,基础指标指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包括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学业指标是以课标为依据,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则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三)注重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关注不同学段间的衔接。测评指标体系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各学段学生,涉及音乐、美术等艺术学科,包括三个一级指标、六个二级指标、若干三级指标,内容全面、指标细化。基于音乐、美术学科课标,在小学和初中等不同学段之间进行衔接,关注不同年龄段学生音乐、美术素质的发展性。特别是“学业指标”,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课标要求进一步细化。
      (四)评价对象涵盖中小学全体学生。本次艺术素质测评的适用范围包括山东省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学生。其影响范围之广、覆盖面之大,有利于实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艺术素质的全面关注,侧重每名学生艺术素质的持续发展和提升。
      (五)监督机制完善。为使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真正落地、测评不流于形式,省教育厅每年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进行抽查复核,并将抽查复核结果直接纳入年终考核指标。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各市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六)测评结果用途明确。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要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作为高中、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具有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的测评结果要根据一定权重计入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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