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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出台中小学生“减负40条”
    发布时间:2019-12-12 11:23          作者:记者 蒋亦丰          来源:中国教育报         阅读:

    浙江省教育厅等14个部门今天联合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40条“减负”措施重点解决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和执行各项规范出现偏差等突出问题。

    在招生方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进行招生,不得采用衔接班、预录班、新生军训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禁止公办高中以集团化办学名义联手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或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招生。各地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2021年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招生名额分配向农村初中学校和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

    在作业和考试管理上,各中小学要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制度,家庭作业时长把握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教师必须精选、先做、分层、全批,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每学期统一考查不超过一次;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或考查不超过两次。从2020年开始,浙江将建立基于原数据库的中考试卷质量分析系统,真实掌握评判各地试卷难度情况。

    同时,浙江将继续深化课程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拓展性课程建设和社团活动,积极有序扩大初中基础性课程分层走班教学。实施普通高中分类办学试点,逐步培育一批人文、科技、体艺、综合等不同类型的普通高中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据悉,为确保减负落实到位,从2020年起,浙江每年对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情况进行监测评价,检验、评价学业负担情况和减负成效。监测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县(市、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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