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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致敬!他们是“人民教育家”
    发布时间:2019-09-19 11:01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网         阅读:

    国家主席习近平17日签署主席令,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42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其中,于漪(女)、卫兴华、高铭暄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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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漪

    于漪,女,汉族,中共党员,1929年2月生,江苏镇江人,上海市杨浦高级中学名誉校长,曾任全国语言学会理事、全国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副会长。她长期躬耕于中学语文教学事业,坚持教文育人,推动“人文性”写入全国《语文课程标准》。主张教育思想和教学实践同步创新,撰写数百万字教育著述,许多重要观点被教育部门采纳,为推动全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先进工作者”“改革先锋”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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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兴华

    卫兴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25年10月生,山西五台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原主任、教授,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经济学科评议组成员。他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和经济学教育家,长期从事《资本论》研究,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作出重要贡献,主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教材是全国影响力和发行量最大的教材之一。他提出的商品经济论、生产力多要素论等,在经济学界影响广泛。荣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一、二届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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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铭暄

    高铭暄,男,汉族,中共党员,1928年5月生,浙江玉环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他是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作为唯一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制定的学者、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导、改革开放后第一部法学学术专著的撰写者和第一部统编刑法学教科书的主编者,为我国刑法学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作出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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