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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校合作的边界应厘清
    发布时间:2017-10-17 10:27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教育报         阅读:

    近来有关家长为学校做志愿者、帮孩子值日的话题,引来一波又一波的热议。有媒体经过实地走访发现,家长帮忙打扫卫生已在重庆等多地出现,特别是小学一二年级更甚;传统的作业批改大规模“外包”给了家长,教师的职权普遍“下放”,仅保留检查权和督促权。至于运动会、文艺演出等集体活动,更是少不了家长志愿者们的无偿智力和劳力服务。

        毫无疑问,“家校共建”从一般意义上讲,可为每个孩子形成更优质、更科学的教育合力,应该赞成。但学校作为专业的教育机构,无论从德、智、体、美哪一方面说,其工作均具有不可替代性,这也是学校和教师的意义与价值所在。孩子的劳动教育本是学校体系中的一部分,由于其年龄幼小,而在体力、意志、经验、沟通等方面的欠缺,恰恰能在劳动和实践中慢慢得到锻炼和弥补。如果每个家长在班主任的默许甚至鼓励下,“顺手”帮孩子完成了其任务,那一所所学校就变成了一间间“温室”,老师再念叨任何“劳动最光荣”“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头”等话语,还有意义吗?

        从这种角度看,对当下的家校关系还存有不少误区,乃至出现伦理相悖的情形。这些矛盾处理不好会反噬学校教育的专业性与系统性。比如,相对学校的专业性来说,家庭作为孩子的“大后方”,会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其无偿性和终身性是学校所不能给予的。家校之所以能够“共建”,并不是如有些评论所说的,学校负责知识与技能、家庭负责德育与健康,两者各司其职,和谐相生。家庭其实也能给孩子提供必要的知识,甚至这些知识是学校所不具备的;任何学校,哪怕是职业技校,也有着立德树人的目标,否则校园文化的营造、办学品质的凝练、教育理解的表达则成了一出虚伪傲慢、无的放矢的笑话。

        正是在此意义上,现代教育的主流理论多将“经验”作为家校共建的契合点,比如卢梭的自然教育、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和陶行知的生活教育。因为“经验”既有来自家庭文化熏陶和知识谱系的因子,又有经过学校的结构化改造、完善的因子。家校的实际关系是彼此既具有立德树人的职能,又兼备知识与技能的传授,只是家庭更重前者,学校更重后者。只有厘清这一问题,教师也好,家长也罢,才不会随意“越位”。

        不幸的是,我们看到这一“平衡”业已形成。重庆的一部分家长“喜欢”帮孩子完成“值日”,难道真是“喜欢”吗?毋庸讳言,这其中多少有些讨好班主任的意味,事实上,班主任也的确对这类家长的孩子“青眼有加”,等于变相鼓励了这一行为。而处在这一扭曲“朋友圈”之外的更多家长、老师,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效仿,从而污染了整个家校生态,使利益交换渐渐取代正常的家校关系。

        我们要从上述的“怪象”中自我警示:及早斩断家校关系中的利益链,营造一个正常、健康的家校伦理环境,让彼此真正成为取长补短、互有侧重的合作者,才符合孩子的利益和未来的需要。

        (作者:邱磊,系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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